《新医学》关于论著摘要书写的要求
《新医学》论著栏目摘要的书写要求采用结构式,即摘要须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4部分,各部分均冠以相应的标题。采用第三人称撰写,不得用“本文”、“本院”等作为主语。结果部分应列出主要数据,结论必须从结果的数据可得出或推导出。中文摘要要求在200字以内,其书写应准确、精炼,并可独立成文,具有自明性。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符,此外尚应包括文题、作者姓名(用汉语拼音书写,姓的第一个字母、名的第一个字母均用大写,余用小写)、单位名称(具体到科室)、所在城市名称(或地名)、邮政编码、国名。作者只需列出前3位,3位以上在第三位作者名后加“et al”。